按照长江鄂赣皖三省交界水域违法采砂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与交界水域县——宿松县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即动员宣传阶段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与长航公安湖口派出所一起,恪尽职守、顶风冒雨、不畏艰苦,扎实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第二阶段调查登记、摸底等工作,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
宣传效果明显,采砂船户自觉返回原籍。10月28日水陆巡查中发现,小型采砂船大都按照指定位置停靠,并有9条宿松本地采砂船自行拆除了采砂设备并搬至岸上,其中2名程营村的采砂船主明确表示改做它行;11月1日岸上巡查发现,原停靠在汇口下码头许岭镇雨岭村的9条铁驳采砂船已有7条驶回内湖家门口,原停靠在程营下码头的8条水泥采砂船于10月31日返回无为。
制定工作日程,定人定岗定责开展工作。为切实做好第二阶段对各类涉砂船舶的摸底登记工作,宿松县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日程安排表并报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从10月28日至11月4日,每天做到定人、定岗、定位、定责,重点做好登记、巡查、监控新增船只等工作,并在长航公安的支持下,水上艇、岸上车互相配合,联合对重点江段和区域进行摸排巡查,切实做到本次行动开展不走过场。
扎实摸排船只,不留隐患和死角。针对陆续从外地返回宿松水域的本地或外籍小型采砂船只数量小于应指定停泊数量,宿松县水政大队执法人员从10月28日起连续从岸上反复巡查,10月31日又与长航公安湖口派出所联合出艇沿北岸水道汊江反复巡查,终于在一个从水陆两地非常难以发现的复兴汊江上发现了躲藏的66条从外地返回的小型采砂船只(其中船主是无为 的52条、贵池的8条、宿松复兴石坝村的6条)。随即执法人员逐船散发宣传单进行宣传教育,并责令外地船只于11月3日前返回原籍,本地船自行拆除采砂设备到指定点停靠。11月4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指挥部派员再次巡查时,外地船只已全部离开,本地6条船只也已自行拆除了采砂设备。
截止11月7日,宿松县在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中,出动车辆10次,参与行动人员59人(次),出动执法艇3次,散发宣传单80余份;遣返外籍小型采砂船68条(其中,船主是无为的60条、贵池的8条);登记境内吊机9台;指定停靠的本地采砂船50条(其中复兴同兴码头4条,复兴夹江6条,汇口上、下码头35条,程营上、下码头5条),已经自行拆除采砂设备的26条。
目前,宿松县已责令仍未自行拆除采砂设备的船只在11月10日前自行拆除,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也通知境内砂管机构,要求对境内违法采(运)砂船加大打击和宣传教育,对主要江段进行重点监控,防止违法采(运)砂出现反弹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