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采砂管理动态
2005年第 5 期
(总第51期)
长江委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编 内部材料
长江委全面启动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为了全面启动和部署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长江委于2005年10月9日在四川成都组织召开了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段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交流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长江上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对《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段采砂规划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明确了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段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整体工作进度。
根据工作会议讨论意见,长江委对《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于2005年11月3日,向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水利厅(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段采砂规划工作大纲的通知》(长砂管[2005]603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05]426号)和该规划项目工作大纲的要求,长江委砂管局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派员于2005年11月10日至13日赴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沿江有关市县,进一步落实了有关配合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提交成果时间,并就四川与云南两省金沙江省际边界河段的采砂规划范围进行了商讨,形成了初步意见,推动了该项规划工作的开展。 (高秀玲)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订
任务书编制工作启动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自2003年2月批准实施后,为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采砂管理工作提供了规划依据,对指导可采区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2005年度沿江湖北、江西、安徽三省境内16个可采区进行了采砂经营权许可,11个可采区进行了一个年度的开采。通过一个年度的可采区开采实践,暴露出在可采区规划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加之禁采多年,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发生了较大的冲淤变化,特别是三峡工程2003年6月初期运行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来水来沙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在总结规划编制经验以及采砂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变化情况,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进行适时修订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为了解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长江中下游干流沿江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尽快编制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订任务书》上报水利部审批,2005年11月22日至28日,长江委砂管局派出调研组赴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省与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调研座谈,并向湖南省、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了函调。在调研的基础上,长江委提出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订任务书(讨论稿)》,拟征求沿江有关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尽快提出送审稿报送水利部审批。
(高秀玲)
二0 0五年十二月八日
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省和重庆、上海市水利(水务)厅(局)
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
拟稿: 高秀玲 编辑:高秀玲 签发:吴志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