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长江委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趸船制造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为长江水政执法趸船壹艘,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船舶设计(含图纸送审)、建造、检验、运输、定位、保修和相关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建造资质,船舶设计图纸必须由具有船舶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
3、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4、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船舶的建造;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于2008年10月6日~10日北京时间9:00~17:00在湖北省武汉市惠济路49号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交验副本原件,提供正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2)本次投标的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主进行;
(3)本次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人民币,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人将于2008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武汉市惠济路49号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出席;
(6)上述的地址、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 标 人:长江水利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惠济路49号
联 系 人:唐祁忠
电 话:027-82820325-815 传 真:027-82820329









